第714章 惱羞成怒
午後,賀琛離開了莊園。
外界的喧囂還在繼續,聽證會發生的一切還在城中為人津津樂道。
而當時人黎俏和商鬱則啟程回了老宅。
下午兩點,議事堂,人滿為患。
商縱海位居上首,兩邊分別是商陸和商鬱。
扈應和其他兩位長老坐在長桌左側,對面是所有商氏旁支的家主。
商鬱姿態慵懶,目光穿梭而過,勾了勾薄唇,“誰發起的臨時宗族會?
”
商縱海撚著佛珠,“老扈,你說說吧,突然發起臨時宗族會,所為何事啊?
”
老狐狸!
扈應在心裡腹誹了一句,面對十幾家旁支家主,他進退維谷。
臨時宗族會是長老堂安排的。
本意是想在今天的聽證會後,牽頭討論重立繼承人一事。
然而事態的發展出乎意料,打得他措手不及。
扈應遲遲沒有開腔,商縱海睞著他,似笑非笑,“聽說近來長老堂對商氏繼承人頗為不滿,確有此事嗎?
”
“家主,這……可能都是誤會。
”
二長老訕笑著解釋了一句,但底氣不足,也根本無法說服眾人。
宗族會一年一度,非同小可。
往年從沒舉辦過臨時宗族會,長老堂這次越過家主和少主,私自通知旁支來參會,僭越了。
商縱海推了下眼鏡,老神在在地看向二長老,“誤會?
你們前兩天不是還在商量要廢了少衍,改立少珩為繼承人麽?
”
扈應臉色大變,他們長老堂私下討論的事,商縱海怎麽會知道?
這時,不等長老堂反駁,商陸一拍桌子,冷嘲,“改立我為繼承人你們問過我了嗎?
你們幾個是不是老眼昏花已經不辨是非了?
”
長老堂在望族體系之中向來受人尊敬追崇。
即便是扈應等人,在商氏內部也一直具有很高的地位和話語權。
何曾被人指著鼻子罵昏庸。
扈應端起大長老的架子,直視著商陸,面露慍色,“二少爺,能夠繼承商氏一族是你的榮幸,也是你未來……”
“榮幸?
”商陸向來看不上表裡不一的長老堂,仗著商縱海和商鬱在場,他說話跟更沒了顧忌,“這榮幸我不稀罕,你他媽還不如直接說你想當家主呢。
”
扈應怒目而視,放在桌上的手也猛地攥成了拳頭,“你胡說八道。
”
商陸輕蔑地踹了下桌腿,雙手環胸往後一靠,“扈應大長老,您算老幾啊?
商氏繼承人是你說換就能換的?
長老堂的責任是監督和維護家族利益,我看你可不像監督和維護,更像……監守自盜才對。
”
“商少珩,你不要血口噴人。
”
扈應一輩子受人尊敬,就算是商縱海也從沒這麽詆毀過他。
商陸翻了個白眼,攤手道:“你看,被我說中心事,惱羞成怒了。
”
“少珩。
”
“商陸。
”
兩道低低緩緩的聲線從身畔傳來,分別來自商縱海和商鬱。
商陸肩膀一抖,抿著唇做了個閉嘴的手勢。
扈應被氣得老臉漲紅,嘴裡不停念叨著家門不幸,家門不幸。
旁支家主各個噤若寒蟬,一聲不吭地望著三位長老。
在今天之前,他們對商鬱不滿已久,也藏了不少的小心思。
但聽證會結束後,旁支眾人紛紛選擇蟄伏,暫時鳴金收兵。
若隻是家族內訌,主家和旁支各憑本事就好。
可商少衍的身份,確實懾人。
帕瑪商氏的少主,他們惹不起了。
不多時,商縱海似是後知後覺般環顧四周,沒找到黎俏的身影,便偏頭問道:“丫頭沒來?
”
商鬱擡起眼皮,薄唇微側,“快了。
”
商縱海抿了下嘴角,搓揉著佛珠看向扈應,“大長老,改立繼承人的事我們暫且放一放,聽說這次少衍出事,長老堂出了不少力?
”
扈應神色一斂,略顯老道地揮手歎氣,“家主言重了,都是我們應該做的。
”
話落,他又兀自搖頭,“可惜,是我們太急躁了,為少主奔走的同時,又擔心商氏被拖累,不得已才安排了這場臨時宗族會。
既然少主現在安然無恙,這宗族會也就沒有繼續的必要了。
”
商陸忍不住冷嘲熱諷,“說開就開,說結束就結束,你們姓商?
”
三位長老:“……”
旁支家主也不經意地蹙眉,表情中透出些許的不悅。
“二少爺。
”沉默許久的三長老驀地看向商陸,“你要知道,這次要是沒有長老堂出力,少主和黎俏根本不可能那麽快走出警署。
”
“我還沒說長老堂多事,你們各位倒是給自己貼了不少金。
”
一聲清脆又懶散地語調從門外傳來,緊接著黎俏推門而入。
眾人循聲看去,隻見黎俏纖瘦的身影背光走來,她身側還跟著蕭管家。
扈應眯眸,闆著臉下逐客令,“黎俏,這是我們商氏內部的宗族會,你一個外人不請自來,太沒有禮貌了。
”
黎俏斜倚著門框,逆光而立,語調不溫不火,“進來吧。
”
扈應不解,張望了兩眼就看到幾名警署總局的人走了進來。
帶隊的人是秦頌,他出示了警徽,並對著商縱海頷首問好,“商家主,打擾了,我們接到實名舉報,商氏長老堂的扈應、裘閑智、黃昭春三人涉嫌誣陷我國首長。
並且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他們鼓動群眾在網上對榮譽首長進行人身攻擊和謾罵。
本次是刑偵隊、犯罪調查科聯合辦案,需要帶他們回總局接受調查。
”
議事堂,鴉雀無聲。
怎麽還有犯罪調查科?
扈應眼神一亂,“不可能,誰舉報的?
”
秦頌剛要說話,倚著門扉的黎俏懶洋洋地回答,“是我。
”
扈應抖著手怒指黎俏,“你……”
黎俏用肩膀頂了下門框站直了身子,她慢悠悠地往繞過桌子,往商鬱的身邊踱步,目光卻瞬也不瞬地凝著扈應,“大長老,下次派人在網上發帖,記得不要……實名製。
”
(本章完)